化药气流粉碎机D90

所有与药品接触的材质均为不锈钢SUS316L,抛光Ra<0.4μm,

不接触产品的金属表面要有304不锈钢,采用厚度d≥1.2mm的304不锈钢,要求进行亚光处理,Ra<0.8μm,在有检修需求的部位采用不外露螺钉可拆卸式盖板;所有的焊接口进行抛光处理,Ra<1.6μm。并要提供材质证明,外表面亚光。

垫圈,密封条和O型圈等只能采用食品级别聚合材料,要提供第三方材质证明。

如选用其它材质的必须确保不脱落,不渗透,耐腐鉵,易清洁;符合GMP要求。

设备外罩采用不锈钢材料,安全门或安全罩采用透明工程塑料或不锈钢。

设备相关的 SUS304不锈钢材料全部采用宝钢或太钢品牌,并需提供相关的第三方材质证明。

全部设备的结构、刚度及密封设计,可确保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使用不泄漏、不变形.

车间提供无水无油压缩空气,进入粉碎机的压缩空气经除油、除尘、除水、除菌处理,满足生产能力与GMP要求,压力为0.5-0.7MPA。

电力: 220v/380v

压缩气体: 0.5-0.7mpa    

操控面板、控制柜放置于洁净区内,具有良好密封性,可有效防尘、防爆、防水.

所有电气元件要有合格证,所有线缆均有标号并有连接线路图